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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7%以上装配式│关于印发《2023年石家庄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43 | 浏览次数:

摘要│石家庄:2023年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7%(按总建筑面积统计)以上。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 2023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建办〔2023〕11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强中国式现代化绿色智能低碳建筑场景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建筑能效,强化建设科技应用,促进建筑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城镇竣工绿色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
——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被动房)面积24万平方米以上。
——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7%(按总建筑面积统计)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建筑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继续实施能效提升工程,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72%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性技术研究,促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工程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继续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一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工作力度,对于政府投资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二是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要求,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竣工评审管理,组织专家或相关单位进行施工评价,施工评价结果作为竣工验收基础资料。
3.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围绕节能降耗、提高节能标准等,开展前期研究和数据摸底调研,着手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4.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坚持一体化设计,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二)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和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
1.推动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建设,组织开展15项以上科技示范工程和科研项目研究。配合省住建厅制定居住建筑碳减排计算方法,研究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
2.一是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落实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逐步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二是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预评价和标识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银企对接交流会。三是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绿色建筑验收管理工作,鼓励建设单位聘请专家开展全过程技术指导。
(三)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
1.按照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石住建办〔2020〕8号)等文件要求,加大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力度,提高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2.夯实发展基础,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强已认定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管理,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标准执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加强工作督导,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专项抽查。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管理的通知》(石装建办〔2022〕4号),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装配式建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管理的通知》(石节绿建办〔2023〕1号)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强化有关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要认真做好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竣工评审下放后的衔接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施工过程日常监管,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保证竣工阶段专家评审会质量。
(三)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组织召开各县(市、区)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议,开展新版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宣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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