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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6%装配式,石家庄印发《2022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31 11:33:36 | 浏览次数: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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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要求》:工作目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2%以上。——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被动房)面积 22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6%(按总建筑面积统计)以上。

2022年石家庄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


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建办〔2022〕19 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 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着力提升建筑能效,大力推动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2%以上。
——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被动房)面积 22万平方米以上。
——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6%(按总建筑面积统计)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建筑节能
1.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要求,执行国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将城镇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由65%提升至72%。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大力发展被动房。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规〔2018〕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石政办函〔2021〕10号),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落实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优惠政策工作的通知》(石住建办〔2018〕10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被动房发展。二是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被动式超低 能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完工后,应组织专家或相关单位进行施工评价,施工评价结果作为竣工验收基础资料。
3.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及时了解住建部、省住建厅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围绕节能降耗、提高节能标准等,开展前期研究和数据摸底调研。
(二)绿色建筑
1.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工程(等级)验收工作指南(试行)》、《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绿色建筑验收工作,鼓励建设单位聘请专家开展全过程技术指导。
2.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按照今年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关于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要求,各县(市、区)新建绿色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要达到20%以上。
3.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授予工作。
(三)装配式建筑
1.按照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石政规〔2018〕5号),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石住建 办〔2020〕8号)等文件要求,加大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力 度,提高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2.贯彻市装配式建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 步加强装配式建筑管理的通知》(石装建办〔2022〕4号)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强化装 配式建筑有关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3.夯实发展基础,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标准执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加强工作督导,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专项抽查。
(二)落实资金奖励。落实省、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补政策,充分发挥奖补示范作用,重点支持被动房、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基地建设等。
(三)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发展意义、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系列标准宣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支持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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