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0%装配式,保定市委/市政府印发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2-01-10 10:33:15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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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和中共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21〕10号)精神,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25年,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初步实现绿色转型,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1平方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国家、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清、城靓、村美的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1.优化区域绿色协同发展空间布局。围绕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构筑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着力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第二战略支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成果转化的首选承接地,推进与北京主导产业链配套发展,深化与北京公共服务领域合作,建设雄安协同保障高地,形成北京研发保定转化、雄安创新保定先行新格局,构建服务首都、对接北京、联动雄安、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的新平台。加快构建"一心、一廊、一区、一带"的城镇发展新格局。"一心"即保定市区,"一廊"即京雄保一体化发展走廊,"一区"即保南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区,"一带"即沿太行山西部生态文明发展带。发挥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加强生态涵养,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绿色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开发区〕2.加快中心城市赋能升级。开展中心城市赋能升级行动,增强高端要素、高端产业、高端功能,着力打造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按照组团式布局,推动清苑、满城、徐水与主城区加速融合,加快路网联通,实现同城发展。积极推动城市立体化交通建设,建设城区大外环,对乐凯大街、环路等进行快速路改造,形成主城区快速路网。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消除二环以内城中村。建设城市标志性街区、标志性建筑、标志性景观,搞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打造城市水系,建设城市公园和沿街塑像,建设宜居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加强城市景观风貌设计和管控,形成具有鲜明辨识度的城市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开发区〕3.建设绿色低碳标杆城市。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加快发展低碳产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推进光电、风电的利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加快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广建设低碳建筑、绿色建筑,加快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和发展。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建立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积极推进氢能示范和应用。提高城市树木和绿色植被覆盖率,建设绿色城市、绿色街区、绿色社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引导公民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实施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开发区〕4.加快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筑牢京津冀生态环境区支撑基础,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深化与周边城市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动联控机制,建设传输通道城市污染治理一体化协同治理体系。深入开展燃煤管控、扬尘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攻坚行动,严控工业污染排放,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受损山体、矿山废弃地、塌陷区进行科学复绿,优化城市生态布局。加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消除垃圾污染。实施城市河流、湖泊、湿地修复等工程,保留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水系。统筹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治理,完善污水处理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完成雨污分流,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各县(市、区)建成区面积的2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快城市公园绿色建设,到2025年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开发区〕5.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实施山水保定建设行动,全面推进"百镇千村"景区化,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旅游,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线一风景、一县一品牌"的生态宜居全域大美乡村格局。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厕所粪污及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等,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建立健全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巩固拓展农村散煤治理成果,扩大新能源使用比重,降低农村取暖碳排放。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所有村庄实现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水利局)1.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按照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标准要求,规范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2025年全市新建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50%以上。全面实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完善交付验房制度,竣工验收意见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住宅绿色性能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星级绿色建筑全面开展预评价工作同时应全装修交付,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鼓励发展零碳建筑和绿色农村住房。扩大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规模,到2025年累计建设近零能耗建筑28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可再生能源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到2025年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2个以上。落实节水"三同时"工作,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户要配套设计和建设中水利用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利局)2.加快近零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全国近零能耗建筑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加强近零能耗建筑专用核心部品开发推广力度,完善优化集成系统技术,构建技术研发、生产、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全流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高碑店近零能耗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产业标准体系。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向上下游产业渗透、延伸。到2025年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构筑支撑绿色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布局新型基础设施,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提高城市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设施建设,融入京津冀一体化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普查现有市政基础设施,运用新技术对城市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合理布局和建设快速公交系统、车船用加气加注站、电动汽车充电桩和加氢站。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推进城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建设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4.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和历史文化资源绿色保护水平。大力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加强装配式建筑系统化集成设计,强化设计评价和技术论证,优化部品部件生产,推广精益化施工和信息技术融合,提升建筑品质和性能。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年度发展计划,优先保障新型建筑建筑工业化项目用地,在项目立项、项目审批、项目管理各环节明确具体的鼓励性措施,确保项目落地。加大财政、金融、税费、信贷、环保、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以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为基础,提升产业聚集度,构建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5.积极推进城市更新,重点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将建筑节能改造、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统筹推进综合改造模式,推广应用优化控制系统等低成本技术,提高采暖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能效。引导新型改造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介入,形成绿色改造内生动力。财政部门每年视财力情况予以支持,保障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6.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绿色生活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到2022年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到2022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政府投资工程应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新建项目设计说明中应包含绿色建材设计专篇,绿色建筑预评价要包含绿色建材相关内容。建立绿色建材信息采集、信息共享和质量追溯机制。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强制分类区域的居民社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持续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43亿立方米以内。(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女联合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1.搞好城乡绿色发展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以加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城乡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对城乡空间拓展、土地利用优化及产业布局调整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生活、生态和安全需要,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完善城市功能。全面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结合保定市整个区域的山、水、城格局及雄安新区的建设,就城市形态格局、公共空间体系、景观风貌体系等多方面做出规划控制和设计指引,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积极推进高阳县城市体检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城市体检覆盖范围,全面评估城市发展质量,及时发现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强力推动城市更新,提高基础设施抵御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加强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与城乡建设深度融合。鼓励建立产学研战略合作关系。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市、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为依托,承接北京、天津等高端创新资源,推动京雄保技术市场一体化,加快创新型城市创建步伐,完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系统布局一批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研发项目,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重视发挥我市"大学城"优势,深化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新增智慧城市、智能建造、近零能耗建筑等专业课程,培养高层次设计、研发等人才,为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3.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促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推进数字技术与政府服务管理深度融合,构建"城市大脑",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保定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平台,积极构建全市统一高效、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基于数字化技术的数字城市、数字政府、数字交通等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通过加强物联网、云计算、视频监控等在城市运行中的应用,加强对城市运行数据的实时获取、分析和研判,稳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完成能耗监测装置安装,与相应的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联网,并实现与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数据对接。完善保定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安全体系,提升数字化管控能力,实现智慧城市运行监测和智能安保应急,积极发展"互联网+预警平台+监控平台"。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推进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托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同步建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形成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的"四个统一",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扩大项目审批电子证书覆盖面。利用现有基础建设智慧社区平台,加强物业、生活服务及政务服务的智慧化水平,实施社区公共设施远程智能化升级和管理,建立社区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社区应急处理能力。发展线上线下物业管理服务,拓展服务类型,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4.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建设完善的交通系统、公园绿地系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社区生活圈,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建立完善党领导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支持政策,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强化市级层面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县(市、区)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组织落实。(二)完善支撑体系。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制定修订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规规章。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制定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有序开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引导社会共治共评。(三)强化培训宣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增加相关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专业培训,强化专业融合,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和考核评价。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加强公众参与的意识教育,提升公众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注重制度建设,拓展和深化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平台,提升公众参与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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