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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关于印发《雄安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6 14:41:23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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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2年,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机制初步形成,试点示范项目取得显著进展。

        到2025年,高品质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社区全面创建,建成一批标志性项目,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格局剧本形成。

        到2035年,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样板全面实现,建筑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品质优良,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树立国际领先绿色低碳智慧典范,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蓝图全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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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分别从推动绿色建筑的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和示范引领、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支撑、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控五个方面提出推动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1、推动绿色建筑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1)全面推广绿色建筑。从建筑类型方面,包括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全面执行绿建标准,鼓励农村新建建筑参照绿建相关标准建设绿色农房。


(2)规模化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启动区、起步区等重点片区新建建筑力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3)大力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鼓励在“一主五辅”区域内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发展低碳建筑。


(4)高品质推动“绿色建筑+”融合发展。大力支持绿色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健康建筑、智慧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筑+”融合发展。


(5)探索开展绿色城市建设试点。在新建片区和组团内全面开展绿色街坊、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城区创建行动。


(6)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改造后的居住建筑100%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标准。改造后的公共建筑100%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标准。


2、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1)大力推进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鼓励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新型建造方式。


(2)大力推广装配式建造。鼓励工业建筑、医院和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在工业建筑、低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及平改坡等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现代木结构。鼓励全面推广应用预制构件。


(3)全面推动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在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广BIM等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积极推动5G、物联网、智能建造等信息技术在建筑中集成应用,开展“5G+智慧工地”试点示范、智能光伏应用示范。


(4)加快推广绿色建造技术。推进多专业绿色协同设计;推行建筑全装修和成品交房,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集成化、数字化和模块化建筑部品。


(5)全面推广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在新区重点片区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集约化组织管理模式。


3、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和示范引领。


(1)快速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水平。鼓励太阳能光热技术、太阳能光伏技术、地热资源、再生水源及余热等热泵技术在建筑中进行应用。加强智能电网建设,鼓励新建项目采用光储直柔技术。


(2)不断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质量和水平。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新建工程全面采用绿色建材,引导和鼓励市场投资项目积极使用绿色建材。


(3)奋力打造绿色建筑“雄安示范”。开展零碳建筑技术示范、绿色建造与绿色建材应用示范、绿色低碳健康宜居示范。


4、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支撑。


(1)加快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雄安新区绿色建筑条例》立法。全面制修订雄安新区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建材、验收、运行、检测、评价等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


(2)规划碳达峰实施路径。研究制定新区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及强度双控目标方案,探索研究建立建筑行业低碳发展、建筑碳排放报告、核查以及碳交易等工作机制。


(3)大力培育绿色建筑产业。做大做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绿色建造、绿色运维管理、绿色建筑科技服务业、绿色金融、绿色建筑商贸和会展业等绿色建筑产业链网。


(4)推进创新交流。利用国家、省和新区绿色建筑专家库、绿色建筑人居环境创新中心、绿色建筑展示中心等平台,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或讲座。实施绿色建筑人才资格认证与奖励制度。举办新区绿色建筑国际论坛。


5、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控。


(1)强化立项用地管控。规划条件中将绿色建筑等级、能耗和碳排放指标、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建材、绿色建造等要求纳入,并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加强建设过程管控。制定绿色建筑施工设计图审查要点、绿色建筑验收指南。


(3)推进绿色建筑运维管理。依托CIM平台、应用建筑信息(BIM模型),推广“物联网+”在建筑运行优化中的应用。建立绿色建筑性能评价制度及建筑物性能质量检查制度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建立绿色建筑使用者监督、评价和反馈机制。


(4)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落实国家、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建立新区绿色建筑专家库系统,引入绿色建筑第三方服务机制。


(5)严控公共建筑用能水平。制定新区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公共建筑能源监控、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公示制度,鼓励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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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制定每年发展计划。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协调发展绿色建筑的各项工作,并对各片区和有关部门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情况进行指导、考核。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完善和落实“绿色建筑+”激励政策与资金配套;积极开发绿色建筑发展领域的金融产品,实现“金融+”与“生态+”深度融合。


三是强化宣传推广。探索建立绿色建筑碳报告制度,积极利用碳普惠政策、绿色积分等创新制度,引导企业和公众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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